近日,阳光电源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阳光电源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正在筹备上市。不过,截至发稿,阳光电源方面未做出回应,该公司一位高管此前向记者表示:“这个话题比较敏感。”
企业工商资料显示,2021年11月,阳光新能源的股份制改造已完成工商变更,名称已变更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制改造是公司上市流程中的重要一步。
分拆子公司上市?
阳光电源以光伏逆变器起家,目前其主业已延伸至电站投资开发(光伏项目为主,风电项目为辅)、风能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和漂浮电站等领域。
能源大变局之下,阳光电源提出了新“蓝图”,即“风光储电氢业务组合,全面构建新能源生态”。
过去数年,阳光电源对标华为,两者均占据光伏逆变器行业的龙头地位。截至2021年上半年,阳光电源的逆变器出货量已经达182GW。此外,基于风光储、智维业务的多维融合,阳光电源的电站系统由国内行销全球,公司已经成为电站系统集成技术隐形冠军。阳光电源在全球累计开发建设光伏、风电项目超18GW。
凭借光伏逆变器和电站两大核心业务的快速增长,尤其电站业务的拉动,阳光电源的营业收入屡创新高,2018年已超百亿元。记者注意到,2014年,阳光电源的电站系统业务营业收入便开始超过逆变器,2020年其营业收入占比接近45%,2019年一度超过60%。
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看来,电站是一个很好的业务。“要把它作为一个产品来运营,制定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其核心是上游项目开发和下游战略客户的培育。”
2012~2013年,历经欧美“光伏双反”冲击,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补贴政策在内的“救市”措施。彼时,阳光电源趁机开拓下游电站市场。
财报显示,阳光电源于2013年介入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成立电站事业部,并于2014年底投资5亿元成立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业务。记者注意到,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即阳光新能源的前身,其是电站业务的实施主体。
如今,阳光电源已经涉足电站业务近10年。曹仁贤为此倾注了大量心血,无疑是再造了一个阳光电源。
最近一年,阳光电源剥离电站业务上市的意愿似乎日渐明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早在2021年1月28日,阳光新能源地址、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和股东密集发生变更。其中,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原由阳光电源100%持股变成由阳光电源(77%)、合肥月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浩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星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泓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风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仁贤、张许成和顾亦磊共同持有。
2021年2月4日,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为阳光新能源。
2021年11~12月,阳光新能源的企业类型、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和董监高人员再次密集发生变更。其中,企业类型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同时,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此外,董监高人员进一步完善,在张许成、陈志强基础上,增加了郑天勇、周展、陆阳、穆培林、黄昊和刘光伟等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上半年,阳光新能源还专门开通了阳光新能源微信公众号,并于2021年4月21日发表了首篇文章,标题为《Hello,我是阳光新能源,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在上述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之际,阳光电源员工也向记者透露,公司在准备阳光新能源上市的事宜。此前,记者向阳光电源某高管求证时,其向记者回应:“这个话题比较敏感。”
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便提问阳光电源是否会剥离电站业务?彼时,阳光电源回应称,公司会结合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业务发展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决策。
资深投行人士、前保荐代表人王骥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符合分拆上市条件和规则,A股已上市企业可以选择分拆控股子公司在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当然也要符合各板块的上市条件。
电站想象空间几何?
自2020年9月碳中和目标确立,新能源相关概念股股价一飞冲天。其中,集“光伏、风能、储能、氢能和新能源汽车”概念为一体的阳光电源备受资本市场推崇。
资本助推下,阳光电源股价从2020年6月30日的14.18元/股涨至2021年12月31日的145.8元/股,涨幅10倍左右。其中,2021年7月底股价更是一度冲破180元/股,总市值突破2500亿元。东方财富数据中心显示,截至2021年6月,阳光电源的基金、社保和券商等持股机构有921家,持股市值达到541.25亿元,占据总股本比例为32.25%。
如无意外,千亿阳光电源分拆电站业务上市,其想象空间又会有多大?
碳中和背景下,新能源发电项目增量空间巨大,新能源电站投资开发、运营商成长性也逐渐打开。国际能源署(IEA)发布《2021年可再生能源报告:至2026年分析与预测》报告指出,到2026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较2020年增加60%以上,达到1800GW以上;此外,到202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将占全球新增电力容量的95%以上,其中光伏发电将贡献一半以上。
某新能源证券分析师告诉记者,新能源发电已经走向平价了,未来拖欠补贴将不再成为发展的掣肘,因此现在资本市场对电站板块的看法也逐渐改变了。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向记者表示,目前电站资产在资本市场是非常被看好的,一方面,包括五大央企在内的电力国资企业开始对存量资产进行大笔收购,以提升自身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投资玩家入局新能源行业,像红杉资本等都开始积极探索新能源发展,设立了碳中和相关基金。
目前,电站开发主要包括BOO(自建自持)、BT(建设-转让)和EPC(工程总承包)等三种商业模式。
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阳光电源的电站业务主要包括电站投资开发和光伏电站发电两部分,商业模式涉及BT、EPC和BOO(该模式占比较少)。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阳光电源的电站投资开发毛利率分别为9.49%和13%。
随着国资企业纷纷入场,抢夺开发资源,民营投资开发商的模式也有所侧重。
特别是202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发文要求,到2025年,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要取得明显进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国资拥有较强的资金、资源实力,不仅可以通过BOO模式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资产,也可以通过收购光伏资产等方式间接帮助民营企业进行轻资产运行。
“民企倾向于BT/BOT(建设-经营-转让)和开发带动EPC,”浙商证券分析认为,此前企业在进行电站开发时多采用BOO的方式,即利用自持电站来发电并获得发电收入。然而,BOO模式不仅要求企业拥有较为雄厚的自有资金或融资实力,还要求企业在整个电站生命周期内持有。整体来看,周转率较低且风险较大。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传统EPC来对电站项目进行设计、采购以及施工,但企业采用这种方式时盈利能力较差。
中信建设证券分析认为,BT为最优商业模式,民企将区域内电站资源开发后打包出售给国企央企或其他电站持有人,项目质量决定开发溢价,资金回笼后继续开发更多电站,从而实现滚动开发。
值得一提的是,电站业务投资开发要求对采购成本有较强的管控能力,否则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同时,光伏电站EPC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盈利也或将面临波动性。
例如,2020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光伏原料供应紧张、涨价,组件价格上升,光伏企业的终端电站业务业绩造成一定压力。阳光电源日前在回应投资者提问时提到,组件涨价会对电站建设进度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全年组件价格持续高位,可能会对电站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