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鹤壁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对鹤山区12座光伏发电站例行巡检。
1月22日,鹤壁小雪。在鹤山区一座座僻静的山坡上,镶嵌着12座光伏发电站。远远观望,一排排整齐的光伏电路板在白雪的覆盖下,蔚为壮观。
“这些板板不仅能发电,还能给我们‘发钱’。”今年73岁的王风菊是鹤山区姬家山乡张家沟村人。从2017年起,她眼里的这些“板板”每年都会给她带来近千元的收入。
“山里地薄,四亩庄稼地一年到头来的收入仅够吃穿。遇上生病吃药,还得问孩子要钱。”回忆起脱贫前的生活,王风菊的老伴儿康随海言语中透着心酸。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电站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同年9月,鹤壁市节能减排示范办将光伏扶贫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鹤山区光伏扶贫项目应运而生。该项目的落地,让康随海等身处太行山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充满阳光。
位于太行山东麓的鹤山区,山地占全市总面积的15.2%、丘陵岗地占29.6%,光热资源相对丰富。经过紧张的项目选址和施工建设,12座村级光伏发电站于2017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总规模5.6兆瓦,共有2.1万余块光伏板。
“4年多来,该项目发电量约2800万千瓦时,已发放相关补贴1334万元,惠及全区3000余名困难群众。”鹤山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孙建华告诉记者,项目主要针对老、弱、病、残和无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每人每年可享受500元至1000元补贴。
“2017年,我和老伴儿人均年收入是3000多元。如今,我们的人均年收入已达7000多元。”康随海告诉记者,除去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每年春秋两季他和老伴儿也会参与光伏电站的杂草清理工作,通过打零工增加收入。
光伏产业还惠及更多群众。孙建华介绍,根据省里相关要求,该区于2020年起利用光伏电站80%以上的收益资金,在全区范围内设置了公路管护员、保洁员等311个固定公益性岗位,通过“按劳分配,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
“过去俺这村里的荒山坡种啥啥不长,自从有了这些‘板板’,就像‘种’下了太阳,能靠阳光赚钱!”如今的王风菊再也不愁吃喝,还是村内公路管护员。她现在每天只想着多干活、多挣钱,要靠着自己和老伴儿的勤奋过上更好的日子。
(原载于2022年01月24日《河南日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