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石家庄人民政府印发《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用2-3年的时间市区分布式光伏覆盖率达到和超过国家试点市县标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文件指出,授权市能源投资发展中心作为全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推进平台,发挥规模优势,吸引央企省企参与投资建设,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由市级主体推进平台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统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发展光伏应用,打造“光伏+”工程,形成示范效应。实施“光伏十党政机关”工程、“光伏十学校”工程、“光伏十医院”工程、“光伏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此外,要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配套电网建设,科学制定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做好项目电力接入审批和并网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储能设施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储能设施,保障分布式发电得到有效消纳。
文件表示,按照三大步骤实施,即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第二阶段:试点示范(2022 年3月至2022年12月)、第三阶段:推广建设(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通过树立2~3家试点示范项目,从而推广各类建筑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