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对纯电动载客汽车放宽路权

发布日期:2017-04-24

核心提示:从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大连市发布《关于纯电动载客汽车不受香炉礁桥、东快路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通告表示,为
        从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大连市发布《关于纯电动载客汽车不受香炉礁桥、东快路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通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自2017年4月26日起,纯电动载客汽车不受香炉礁桥、东快路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据了解,大连市于2016年11月发布了《香炉礁桥、东北快速路限制通行的通告》,通知表示,为了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将对东北快速路及香炉礁桥部分进出匝道实行限制通行,当时并未说明纯电动汽车不受此项通知限制。详情如下:
 
        香炉礁桥、东北快速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了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16年12月5日0时至2017年5月30日24时的工作日(含因节假日调休周六周日上班的,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交通高峰时段,将对东北快速路及香炉礁桥部分进出匝道实行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上述日期6:30-8:30,东北快速路进市方向的中华路进口匝道(南北两处)和海口路进口匝道、香炉礁桥的香周路进口匝道,实行小型客车单双号通行的交通限制措施。
 
        二、上述日期16:30-19:00,香炉礁桥出市驶入疏港路向机场方向的出口匝道、东北快速路驶入海口路的出口匝道,实行小型客车单双号通行的交通限制措施。
 
        三、限行范围及规则:悬挂辽B号段的7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和当天日期(日),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号牌最末位为字母的,以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1、3、5、7、9;双:2、4、6、8、0)。
 
        四、以下车辆,不受本通告之通行限制: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悬挂“使”、“领”字头号牌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工作任务的行政执法、园林环卫、城建排污、环境监察、气象监测、道路养护车、邮政车、救援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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