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云南安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我市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的通知》,文中明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宁市光伏产业项目承接主体。
文中指出,全市各部门如有光伏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线索,应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该司统一与各光伏企业洽谈合作,其余部门不得擅自接洽;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出租出借土地、厂房屋顶等用于光伏产业项目和光伏设施建设;各街道要关注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开发建设光伏产业项目的情况,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安宁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出资及授权经营管理市属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安宁市人民政府管理,在区域内处于行业垄断地位。截至2021年6月,集团公司总资产已达307.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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