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清洁能源大发展与省内消纳不足矛盾凸显,外送清洁能源是解决消纳的主要出路,但支撑通道的调峰能力又不足,储能的需求迫在眉睫。为此,我省谋划并推进实施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这是近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近年来,我省按照“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加快推动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聚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但随着新能源迅猛发展,清洁能源占全省电力装机的比重超过88%,我省调峰能力基本饱和,“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装机将突破4000万千瓦,据估算需800万千瓦的调峰电源,清洁能源大发展与省内消纳不足矛盾凸显,通过外送清洁能源是解决消纳的出路,但支撑通道的调峰能力又不足,我省储能的需求迫在眉睫。在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省制定了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此前,《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按照批复意见,我省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储能发展,强化创新在示范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机制完善,形成合力推进储能相关重大任务,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以期达到先行先试的目的。
为研究梳理我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思路及对策建议,日前,省能源部门组织进行了我省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座谈。据悉,“十四五”期间我省储能发展将以“水储能为主,新型储能为辅”,各企业确定自身储能发展定位。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各企业将积极推动水电储能工厂、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储能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环节应用价值。有关部门将尽快研究出台推进我省储能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电价补偿、储能调度等方面内容。另外,相关企业将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实现储能降本,超前谋划,超前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