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23375个、广东22795个、上海17323个、江苏17251个、山东13448个、河北7898个、安徽7790个、天津7787个、浙江5943个、湖北4798个。
截至2017年3月,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总计上报私人类充电桩77615个,交流充电桩77607个,直流充电桩8个。
截至2017年3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北汽、江淮、东风日产、长安、东风电动、奇瑞、比亚迪、上汽)采样车桩相随信息数据55762条,未随车配建充电桩占比16.16%,其中由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6.97%,由于“居住地物业不配合”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3.03%,由于“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3.00%,由于“工作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21%,由于“其他”原因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为2.95%。
省级行政区域充电桩数量排名及明细(不含港澳台)
车桩相随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