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日前,广州市工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财政支持政策,同时也鼓励自用充电设施信息录入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
对于新增充电设施,《通知》规定,在既有停车位、加油加气站、企业自有用地等增加安装充电设施(含框架式、集装箱式换电设施),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满足消防、安全、市容环境、景观等相关要求。在财政补贴管理上,《通知》提出将制订广州市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贴。不过申请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要求在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录入的企业;2.所建充电设施均已录入管理平台,并由平台运营商出具平台录入报告;3.在广州市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kW。
对于新增充电设施,《通知》规定,在既有停车位、加油加气站、企业自有用地等增加安装充电设施(含框架式、集装箱式换电设施),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满足消防、安全、市容环境、景观等相关要求。在财政补贴管理上,《通知》提出将制订广州市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贴。不过申请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要求在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录入的企业;2.所建充电设施均已录入管理平台,并由平台运营商出具平台录入报告;3.在广州市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