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的函》。文件指出,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北京市密云区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时,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前置条件,要求申报企业、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清单之外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材料。
为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尽快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本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擅自设定前置条件。
据悉,2020年1月~2021年8月,北京市密云区共有8家企业、111个自然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备案,仅有1家企业、1个自然人完成备案。
无独有偶,当下“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难”正在多地集中爆发,河南、广东、辽宁等部分地区光伏项目备案停滞,或扩大备案清单、或直接下文暂停,市场质疑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