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公告原文: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16年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现对我市拟推荐申报2016年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车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申报车辆有异议,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 88666012
市经信委纪检监察室 88666016
长沙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