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下,新能源的新期待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下,新能源的新期待

 2021年11月2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习总书记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
 
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科学监测等工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确保居民、农业、公用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
 
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会议精神和即将发布的指导意见,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成为电改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而作为即将新型电力系统中担当主体的新能源,在新的市场体系下也有几分新的期待:
长周期多年交易
 
为支持国家电力市场建设,引导新能源科学规划投资,新能源项目最好能够签订长周期跨年合同参与不同层次的电力市场交易,切实将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合理消纳。尽管之前有通知提出平价项目可以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购售电合同,但受限于各种现实原因,至今尚未真正落地,平价项目发电上网目前仍以参加年度以内的市场化交易为主。若新能源项目得以参与多年市场交易,不仅可以有效消纳现有新能源基地的绿电,更可以在项目投资规划期提前锁定预期收益,拉动市场参与者主动开发新能源项目,并打通消纳路径,更可以与绿色金融联动,疏导投资风险,增强市场活力。
 
绿色价值内部化
 
环境价值在传统电力系统下的电力市场机制中,往往由于其外部性难以融入市场竞价中,不利于新能源参与市场。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体现出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产生的绿电收益将用于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和消纳,更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今年9月份开展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已经开启了绿电环境价值内部化的进程,随着交易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不同绿色、低碳、能耗等认证体系的打通,新能源的绿电价值将能够更好的呈现在未来的电力市场体系中。
 
系统平衡同参与
 
为有效平衡电力供需,希望未来具体交易规则设计中不再限定新能源为费用分摊方,而应从系统总体需求的角度,对市场参与者给出统一的服务技术规范和奖惩措施。《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指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制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或市场交易规则过程中,应合理明确电力辅助服务需求的确定原则,制定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的分摊标准及市场交易规则,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望之后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时,对新能源主动弃电、容量超配、储能联合运行、灵活性容量租赁等形式开绿灯,并可酌情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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