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部署开展海上风电用海分类处置工作,督促地方加强海上风电用海监管。
根据处置工作要求,对未批先建海上风电项目,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开展用海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结合风电用海政策和有关管控要求进行整改;对未严格执行深水远岸布局要求的海上风电项目,经评估后对海洋生态环境存在严重影响的,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同时,要求加强新建海上风电用海规划指导,科学合理规划海上风电项目用海,新建海上风电项目均应在离岸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10月组织开展了海上风电用海管理专项检查,指出部分沿海地方海上风电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致、未严格落实深水远岸布局要求等问题;并开展海上风电用海处置工作。此举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促进海上风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