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到2030年,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装机成为发电装机主体电力系统整体向清洁低碳方向转型,支撑全省碳达峰目标实现。省内能源碳排放量达峰,电力系统碳排放量控制在1.1亿吨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约为2022年装机规模的2.7倍,电源结构加速清洁化,省内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6%。
高质量集约化发展省内风电和光伏发电。以规划为引领,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接入消纳、生态环境和空间承载能力以及发展需求等因素,落实生态优先战略,将新能源发电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增强用林用地保障能力,坚持新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结合,按照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原则,推动省内风电和光伏发电高质量、集约化发展,探索和设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管控目标,扩大新能源发展空间。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光伏+”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支持分布式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在土地资源紧张、开发条件受限的区域,科学推广分散式风电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与乡村振兴、产业、交通、建筑、新基建融合发展,支持用户利用自有建筑屋顶自建户用光伏电站,确保新能源开发节约集约化程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至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
全面提升清洁能源可靠替代能力。制定科学技术标准,提升新能源顶峰、调频、无功调节等主动支撑能力,支持新能源逐步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主体电源和基础保障性电源。强化大容量风机、分布式低风速风机、高转换率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适时开展老旧风电场、光伏电站发电设备“以大代小”退役改造。推动梯级水电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优化互补。推广“新能源+新型储能”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实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联合运作。
在电源侧,保持风电产业中部高地,形成以中车株洲所、三一重能和哈电风能等为代表的风电整机和零部件产业集群,促进省内风电装备企业在全国市场的份额占比稳中有升。
全文如下: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