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以下称“14号文”)、《关于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线上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174号),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区初审、市节能减排中心评审和社会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列入专项资金奖励目录项目情况
共有1360个项目纳入奖励目录,总装机容量342542.658千瓦。其中,光伏电站项目2个(合计134081.52千瓦)、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342个(合计196076.825千瓦)、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1016个(合计12384.313千瓦)。
二、关于已纳入专项资金奖励目录项目信息变更情况
经相关区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实,对43个项目申请信息变更予以确认,其中:13个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变更项目单位名称,30个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变更用户名称。
三、关于新增奖励目录项目奖励资金申报
请市电力公司、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14号文要求,及时做好奖励目录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确保发电量数据、奖励时段、请款金额等信息准确。各区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监督和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