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全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海上风电项目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2〕456号)要求,结合汕尾、揭阳市审核报送的中广核汕尾甲子一、中广核汕尾甲子二和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二35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增容项目的有关补贴申请材料,拟先行安排75000万元补贴资金(各项目补贴资金安排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能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受理单位: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电话:020-83138790邮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4房(510031)附件:2024年海上风电补贴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2022年起,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项目并网价格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平价),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其中: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