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存复垦资金36.26万元,一年内回复土地原貌!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核心提示:日前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达坂城广恒乌鲁木齐达坂城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
          日前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达坂城广恒乌鲁木齐达坂城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文件中指出,项目临时用地面积为392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临时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3 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6日。文件要求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有关规定使用土地,在土地临时使用期限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动工前一个月内,按照通过审查的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复垦资金36.26 万元,临时用地自期满之日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士地原貌,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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