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方面,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全区该类光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产权方各50%,单个项目(非单体建筑)最高不超过30 万元。鼓励集中式、连片式开发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光伏,按照实际发电量最高给予 0.05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单个集中式、连片式开发项目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