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核心提示:11月17日,湖北省发布“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
         11月17日,湖北省发布“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省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调整后为:

尖峰时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时段:00:00-2:00、5:00-10:00、15: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00-5:00、10:00-15:00(共8小时)

湖北省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后的各时段总时长不变,变化在白天增加一个长达5小时的低谷时段,而这个时段此前为高峰时段,对于工商业客户来说影响不小。

湖北省分时电价时段划分调整前为:

尖峰时段:20:00-22: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9:00-15:00(共6小时)

平段:7:00-9:00、15:00-20:00、22: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共8小时)

若根据此条件,湖北省工商业储能客户可制定如下充放电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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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假设条件为:储能系统可充放电6000次,年有效利用天数330天,以客户电价优惠5分/kWh和系统运维费用3%计算,可初步计算湖北省工商业储能投资IRR: 8.89% (业主全自投)

若假设条件为:储能系统可充放电6000次,年有效利用天数330天,以客户电价优惠5分/kWh和系统运维费用3%计算,可初步计算湖北省工商业储能投资IRR:10.90%(投资方出资80%)

 

注:以上仅为粗略分析,具体项目应具体分析。

以下为通知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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