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核心提示:据统计,10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4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7条。地方出台政策34条,
         据统计,10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4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7条。地方出台政策34条,安徽、北京、广东、广西、海南、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19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0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文,“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对不改变草原用途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原地类认定,不需要办理草原转建设用地手续。

10月16日,国务院发文,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库布其、腾格里、乌兰布和、巴丹吉林等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撑性电源及外送通道。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科学安排储能建设。按需科学规划与配置储能。

10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等问题。

10月份,地方共有19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34条。

其中:

光伏建设指标(8条):湖北2条,安徽、山西、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内蒙古赤峰市、江西、湖南各1条;

光伏补贴(1条):浙江海宁长安镇1条;

光储/源网荷储(3条):浙江余姚市、浙江衢州市、河北各1条;

BIPV(2条):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安徽六安市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12条):湖南岳阳市、湖南邵阳市、浙江瑞安市、广东东莞市、广东深圳盐田区、广东连平县、广东、湖北、北京海淀区、四川、重庆、吉林各1条;

光伏规划/指导意见(3条):广东潮州市、云南西双版纳州、辽宁开原市各1条;

其他政策(5条):广东深圳市、山东枣庄市、海南海宁市、湖南邵阳市、四川各1条。

光伏建设指标

10月份,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的政策共8条。

其中,湖北发文,将4个风光发电项目及配建的1个集中式(共享式)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从原2021年度建设项目清单中移除。其中,光伏项目350MW、风电项目84MW、储能项目50兆瓦/100兆瓦时。安徽发文,2021年竞争性配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331.25万千瓦,拟调整受水利、用地政策调整等原因的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建设规模为110.11万千瓦,减少221.14万千瓦。江西发文,34个光伏项目因未开工被取消建设指标,估摸总计2.894GW。其余在建项目,考虑到企业已完成较大投资,在企业作出相关承诺后,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逾期未建成将自动退出电网消纳资源。

山西发文,拟安排2023年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500万千瓦,返回规模92万千瓦,合计1592万千瓦。湖南下发2023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37个、装机规模1099.7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90个、675.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47个、424万千瓦。

光伏补贴

10月份,涉及光伏补贴政策1条。

浙江海宁长安镇发文,为加快统筹推进全镇新村集聚点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特制《长安镇新村集聚点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办法》。村集体补助标准根据每签约一户,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

光储/源网荷储

10月份,涉及光储政策3条。

其中,浙江余姚市发文,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对已建成投运的工业企业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最高补助0.15元/瓦。

浙江衢州市发文,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资源以及空闲变压器容量,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市级企业按照0.4元/瓦,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用户侧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在2024年迎峰度夏前投运的,给予150元/千瓦补助,2025年迎峰度夏前投运的,给予120元/千瓦补助。

河北发文,优先鼓励在有可开放容量的县(区)谋划布局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的项目免除储能配建责任;可开放容量为零的县(区)或超出可开放容量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安装电网远程调控装置、配置储能(冀北电网和南网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承诺参与调峰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

BIPV

10月份,涉及BIPV政策2条。

其中,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发文,提高绿建占比。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各县(市)区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绿色建筑占新开发建筑比例达到80%以上。

安徽六安市发文,到202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

光伏项目管理

广东东莞市发文,在东莞市范围内由单一投资方开发、租用他人场所的户用全额上网光伏项目,依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项目投资方不得捆绑居民进行贷款。

湖北发文,光伏发电项目要严格落实土地耕作方案,占用耕地未种植的,其项目不得并入国家电网。重庆发文,将除基本草原和基本草原以外属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外的天然草地划分为光伏建设限制区,区内仅允许以“草光互补”模式布局光伏方阵用地。吉林发文,光伏发电项目应优先在荒山、荒地、盐碱地、采煤沉降区、关停矿区等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选址建设。

四川发文,严禁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名义,建设未纳入规划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和集中式风电项目。

10月国家政策公告一览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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