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山东东营市上报的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工程项目、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B场址工程项目获补贴,总规模90.05MW。
按此前下发的《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来算,2022年、2023年、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详情点击:最高补贴800元/kW!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红头文件正式下发!)
2022年-2024年补贴容量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补贴资金根据建成并网时间先到先得,优先支持“十四五”期间核准的项目;多个项目并网时间相同且合计并网容量超过补贴容量上限时,各项目按并网容量之比分配剩余补贴资金。超出当年补贴容量上限部分,优先纳入次年补贴范围,并按照次年补贴标准予以支持。
原文如下:
鲁能源公告〔2023〕第11号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要求,我局结合《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东营市上报的2022年度建成并网海上风电项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复审。经复审,东营市上报的两个海上风电项目补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补贴规模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详细材料,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求署真实姓名。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山东省能源局 0531-51763717
联系邮箱:snyjxnyc@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8日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