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一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二是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落地,具体包括:一是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二是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线索搜集期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文件详情如下: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收集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着力破除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我县组织实施的光伏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于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
一是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
二是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县政府或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落地,具体包括:
一是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
二是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二、收集线索时间和要求
如发现我县组织实施的光伏开发项目有上述重点整治内容,请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以书面的形式,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期间,将相关材料反馈至我委电子邮箱(hnldfgw@163.com)。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