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调度控制中心印发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调频相关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12  来源:南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核心提示:10月10日,南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并启动结算试运行的通知》(下
           10月10日,南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并启动结算试运行的通知》(下面简称《实施细则》),《通知》表示,为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完善,更好促进新型储能等新业态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南网总调结合模拟试运行情况和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实施细则》。并于10月1日启动试运行。额定功率不小于50MW、额定功率充电/放电同向指令持续响应时间不小于1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与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实施细则》指出,独立储能电站、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参与调频辅助服务的交易细则。范围覆盖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四省,云南区域另行规定。

《实施细则》显示,影响独立储能电站调频里程排序价格的因素除了归一化性能评价指标Pi外,新增了体现独立储能竞争差异的边际替代率系数Fm,i。将更有利于调频性能好,报价合理的独立储能电站出清。

《实施细则》表示,参与主体:

独立储能电站:参与区域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电站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MW、额定功率充电/放电同向指令持续响应时间不小于1小时,该准入技术参数根据市场交易情况适时调整。

此外,允许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且额定功率不低于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中火力发电单元标准调频容量最小值、额定功率充电/放电同向指令持续响应时间不小于1小时的独立储能电站参与区域调频市场。

现阶段,独立储能电站仅包括电化学储能电站。

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包括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直接参与市场的负荷侧调节资源以及直控型聚合平台。

参与区域调频市场的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最大上下调节能力不小于10MW、调节能力持续响应时间不小于1小时,该准入技术参数根据市场交易情况适时调整。

直控型聚合平台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代理相关发电侧和负荷侧调节资源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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