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公布的政策文件来看,地方要求分布式配置储能的目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促进本地区新型储能的发展,例如金华市金东区,在要求配建储能的同时,也为储能电站安排了需求响应补贴、项目建设补贴等政策,目标是使本地区新型储能电站达到一定规模。而山东、河南等更多地方则是希望通过加装储能来保证分布式光伏的接入和消纳。
分布式光伏虽然单个项目规模很小,一般不超过6兆瓦,但在一些省份,装机占比已经不可小视。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累计并网光伏4.7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1.98亿千瓦,占比42%。分省看,山东、浙江、河南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在光伏总装机中的占比达到了72%、78%和79%。
在山东、河南等地,分布式光伏的高速发展给消纳和配网运行带来很大压力,由于配电网没有足够承载力,接入配网的分布式电力有时只能向220千伏甚至更高电压等级反送电,在春节等用电量较低的时期,分布式光伏也开始参与到电力调峰中。
为了解决新能源的消纳问题,青海最早出台了集中式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政策。虽然出台之时遭到强烈反对,但此后全国二十多个省区也相继出台了这类政策。现在强配储能的风又刮到了分布式光伏领域。许多投资者开始担忧,要求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的地方会越来越多。毕竟,目前投资储能电站对于新能源开发商而言只是付出成本,缺乏收益。
实际上,随着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壮大,要求其承担系统调节责任的呼声开始出现,这也是一些地方出台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政策的出发点之一。但从实践经验来看,新能源配建储能的实际利用情况并不理想,供新能源租用的共享储能盈利能力也相对有限。此外,分布式光伏规模小而数量多,依托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的储能设施也将小而分散,这可能带来安全上的挑战。
分布式光伏应该承担多大的系统调节责任?应该以何种方式承担责任?这些问题尚没有清晰的答案。储能是一种优质的调节资源,只有厘清各方责任,设计合理的价格机制,才能找到更理想的发展模式,让储能真正发挥作用,也让其他各类调节性资源都能派上用场,最大限度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最终保障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