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消费制度、开发利用机制和安全保供体系,完善全面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科技创新体系、政策保障机制和治理机制,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稳步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在分布式能源方面,《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分布式能源的交易与消纳。包括鼓励农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就近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与统一配网内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等。具体如下:
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建设一批低碳、零碳产业园,支持自有场所开发分布式清洁能源,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
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
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车船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就近进行交易,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提供输电、计量和交易结算等技术支持。
另外,在储能方面,《方案》提出了多项支持、鼓励措施,促进储能应用、推动储能技术研发、加强储能安全运行管理:
符合条件的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
加快建设广西新型电力系统,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适应性评估,在电网架构、电源结构、需求侧响应、储能规模化应用、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应用。鼓励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一批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增量配电网开展试点建设。
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
落实抽水蓄能电价政策,研究制定灵活性煤电、天然气调峰机组、应急备用电源、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补偿机制和参与市场机制。
开展新型储能应用,统筹推进源网荷各侧新型储能多应用场景发展。
完善需求侧响应管理平台,建立完善与现货、辅助服务市场有效衔接的市场化机制和管理机制。明确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的标准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蓄热电锅炉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
鼓励利用废弃矿区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项目开发建设。
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煤电机组与非化石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储能的整体协同。支持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相关设施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或改造为同步调相机。
加强新型储能设施等电力运行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加强新型储能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严格落实设备设施、规划布局、设计施工、安全运行等方面技术标准规范。
积极布局硅料—光伏玻璃生产、电池和辅材加工、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配套为核心的光伏全产业链。推动高能量密度电化学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鼓励市县出台支持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型储能和新型电力系统、氢能、海洋能等发展的财政政策。
创新对综合能源服务、新型储能、智慧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方式。
《完善广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