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中多处提及肇庆,
为肇庆未来发展新型储能产业
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提出
★ 以肇庆、江门、珠海、中山为重点建设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
★ 以珠海、佛山、肇庆、东莞为重点建设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
★ 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肇庆为重点建设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
★ 探索在阳江、湛江、肇庆、韶关、梅州等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电力外送困难的地区,按一定比例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
★ 探索利用汕头、阳江海上风电资源,江门、肇庆等风光资源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等生物质资源生产绿氢,在石油化工园区、港口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等推动氢储能等试点应用。
△梁亮 摄
肇庆全面落实制造业当家,
大力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
日前,肇庆发布《肇庆市全面落实制造业当家“十项行动”2023年度实施方案》,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一年一方案,一年一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筑巢”“引凤”等十项行动,着力构建具有肇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肇庆浪江抽水蓄能项目效果图(资料图)
在时代风口的全新赛道上,
广东发力万亿储能产业,
《意见》还释放了哪些政策红利?
肇庆如何共享储能产业机遇?
这场新闻发布会作了解读。
4月4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广东省工信厅联合省发改委等多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措施》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