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政府这些年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微型电动车一直扮演着一个同样站在产业风口却没有政策扶持的“边缘人”的角色。可以说,虽然在终端市场有着庞大的消费需求和销量成绩,但微型电动车的发展始终面临着政策导向不明确、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企业发展趋势未知等难题。
为了解决这些困惑、明晰发展前景,微型电动汽车产业的专家学者与企业高管齐聚近日在京召开的“2016微型电动汽车产业高峰论坛暨年度盛典”,共同从微型电动汽车产业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了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探讨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解开政策“枷锁”
把握标准制定话语权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100家微型电动车企业,年销量超过100万辆。虽然市场体量如此庞大,对节能减排和地方经济发展也有不小的促进作用,但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微型电动汽车严格意义上并没有被纳入新能源汽车行列。
“绿色”一直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词,而微型电动汽车作为全产业链下的重要一环却不受政策“待见”,在行业内也饱受“轻视”,最大的原因恐怕在于其采用铅酸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来源。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在本次论坛中重点强调“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不应限定电池品种”。事实上,各类电池材料都存在一定的优缺点,比如锂离子电池污染物的问题并没有解决,锂离子电池组着火事件也时有发生,安全性还有待提升,而铅酸电池依靠技术进步也实现了生产水平和回收率的提高。杨裕生认为,应当允许各品种电池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共同发展,如果一味地限定电池品种将不利于新电池材料的发展,“微型电动汽车最终该搭载何种电池,应当由企业选择并由市场当裁判员”,政府应该做的是加强对电池产业链的管理和监管,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那么,在市场指向和政策导向出现“分歧”的当下,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微型电动汽车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位置和发展呢?
中欧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副会长、自主汽车行业分会会长李庆文认为,“微型电动车的春天到来了,已经破冰了,已经把最困难的阶段过去了,在不远的将来能够成为中国电动汽车的行业的生力军”,应当“重新审视、重新定义低速电动车”。在他看来,微型电动汽车是中国的中小型企业根据中国老百姓的最基层的需求创造出来的一个电动汽车的品类,但同样也是国家新兴战略产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新能源汽车生态圈中拥有不可或缺的位置,只是当下汽车行业对于微型电动汽车的理解缺少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认知。
“作为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微型电动汽车,应当有更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他强调,微型电动汽车在制定产业标准时不应过多参照国外标准,更多的是根据我国微型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国情来制定,因为“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一年生产100万辆微型电动汽车,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一年就新增加100万个微型低速电动车的使用者和消费者”,所以我们要把握话语权,做出符合中国实际的微型电动车标准。
市场野蛮生长
切莫“一刀切”管理
其实换个角度看,微型电动车虽然没有享受到政策的扶持,但其能够蓬勃发展也正是因为没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覆盖之下,正如李庆文所说,“微型电动车是典型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产物,是典型的没有产业政策来约束你才有今天”。而这种现象在汽车行业并非个例,比如农用车、客车行业,乃至乘用车领域的奇瑞、吉利等企业都是没有或者曾经“绕过”产业政策的限制“野蛮生长”起来的。
不过,无论产业政策鼓励与否,产品、技术的标准都是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所必要的。在微型电动汽车国家标准即将出台之际,全国汽车标准化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陈全世表示,要对微型电动汽车做出明确的界定,制定相应的产品技术标准,明确微型电动车产品应该满足的安全技术性能,建立健全的微型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以及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他认为,微型电动车企想要实现突围,必须掌握核心技术,具备产品竞争力。此外,技术开发团队还应具有创新精神。
山东省作为微型电动汽车发展的先行者和典型代表,截止今年11月,其产销量分别达到54.61万辆和54.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76%和54.44%;预计今年底,山东省微型电动汽车销量将突破60万辆。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表示,山东能够在微型电动车市场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地方政府和各个企业顶着各方压力一步一步前行,在产业发展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的管理思路,在产品发展中坚持由低到高、先易后难的技术路线,最终通过市场拉动、政策支持、行业引导、协同创新,形成了产业先发优势。在他看来,如今微型电动汽车产业在政策、市场、以及产品三方面均呈现出积极的变化:一是国家对小型电动车政策进一步明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正式立项;二是企业品牌意识增强,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三是产品性能指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