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储能支持政策出台

发布日期:2022-10-17

核心提示: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要依托现货市场,推动市场化发展。其中,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若干措施》还创新思路举措,鼓励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提出3项具体措施:一是通过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政策,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二是支持新建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三是给予优惠电价政策,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业内人士表示,《若干措施》是全国第一套电力现货市场储能支持政策,它创新了容量租赁、技术监督等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都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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