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以下简称《适应战略2035》),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统筹谋划部署。
《适应战略2035》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把握扎实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契机,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降低和减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损失,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适应战略2035》在深入评估气候变化影响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基础及挑战机遇的基础上,提出新阶段下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重点领域、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适应战略2035》明确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应坚持“主动适应、预防为主,科学适应、顺应自然,系统适应、突出重点,协同适应、联动共治”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35年,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与2013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相比,《适应战略2035》具有四个特征:一是更加突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出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强化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综合防灾减灾等任务举措;二是划分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两个维度,分别明确了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海洋与海岸带、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等重点领域适应任务;三是多层面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将适应气候变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并考虑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风险的区域差异,提出覆盖全国八大区域和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等重大战略区域适应气候变化任务;四是更加注重机制建设和部门协调,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财政金融支撑、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适应战略2035》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支撑保障,推动各领域、各地方不断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高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气象局、能源局、林草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要根据战略要求,牵头研究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科学院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