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全力推进国家分布式光伏示范市创建工作,6日下午,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及下一阶段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学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蒋玮参加会议。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全国试点县市名单,我市成为全国676个、江苏省59个、扬州四个县(市、区)试点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列入了全市未来三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强力推进。
会上,王学峰指出,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发电,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推动我市节能降耗、能源结构转型,完成能源总量控制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园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蓝图变成实景,将试点工作开展好。要精心组织,协同推进,把服务变成效果成果,市工作领导小组要谋划好、组织好,市发改委要牵好头,公平公正地做好投资商遴选工作。各乡镇(园区)、部门和供电公司要建立工作专班,拿出专门方案,按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充分树立“店小二”意识,在推进过程中倾情服务,抓好落实。要明确要求、坚持标准,把标准变成标杆,各乡镇(园区)在推进实施时将标准细化为各项明确要求,保证目标不打折扣、实施不打折扣、效果不打折扣,确保在2023年底顺利达到示范市的要求。
会上,蒋玮解读了分布式光伏工作目标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