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指出,哈萨克斯坦将加大履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义务的力度,致力于提高经济的稳定性和低碳化。为落实《巴黎协定》,哈政府确定了203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缩减15%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哈萨克斯坦提出新的国家自主减排贡献(NDC)目标,并相应制定《2022-2025年路线图》。为实现托卡耶夫总统2022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的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哈政府正在采取切实措施,包括制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政策声明》,并将在今年11月的格拉斯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布。《政策声明》包含了提高经济能效、实现电气化和大规模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措施。哈政府计划到2023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一倍,达到6%,较此前计划的2025年实现这一目标大幅提前。
马明强调,哈政府采取一系列建设性措施,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促进可替代能源行业发展。2020年累计投运总装机容量600兆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总投资超过5.1亿美元。未来4年还计划投运超过60个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2400兆瓦,总投资超过25亿美元。截至目前,哈全国共有可再生能源项目124个,总装机容量1922兆瓦,包括31个风能电站、48个光伏电站、40个水电站和5分生物质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