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质发〔2018〕80号
关于开展充电桩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充电桩是涉及贸易结算的具有计量收费功能的设备,应依法纳入计量监督管理。为保障我市在用充电桩计量准确可靠,维护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对全市在用的充电桩进行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在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
二、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0日-10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工作由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各辖区市场监管局予以配合;
(二)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即在列入我市在用充电桩目录内随机确定抽检对象,计划抽检充电桩800台套,同时,随机确定抽检人员;
(三)对拒绝接受本次计量监督检查的单位,对计量抽检不合格充电桩,由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市质监局计量处;
(四)本次计量检查中计量检定费用由市财政经费承担,不得向经营单位收取。
请市计量院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本次检查情况总结报局计量处。
联系人:汪芳,电话:62882718,电子邮箱:18956052623@163.com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