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NEVS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正式被发改委核准,成为继北京新能源、五龙电动旗下的长江EV、长城华冠旗下的前途汽车(Event Motors)、奇瑞新能源、江苏敏安电动、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小康金康新能源之后,第九家成功拿到独立新能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也是继江苏敏安电动之后,第二家拿到独立新能源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也为2017年5月22日获批的第三家合资企业江淮大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打下了阶段性基础。
目前NEVS国能新能源天津工厂正在加紧建设中,到2017年5月初,NEVS天津工厂总装车间厂房主体封顶,涂装厂房已开工建设。研发中心和车身生产厂房(包括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以及生产线设备)建设计划2017年底完成,并达到整车车身投产条件。这似乎比当初预计的时间要推迟半年左右。
根据环境评价报告, NEVS天津车身制造厂产能规划主要建设焊装车间、研发中心及附属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辆电动汽车白车身,其中中5万辆白车身为5万产能的“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配套,其余10万辆外售。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很有可能外售到NEVS收购控股的福建新龙马汽车、出口回瑞典NEVS工厂(原萨博汽车工厂)以及在可能的江西项目。
根据NEVS的计划,天津工厂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2017年计划生产1万辆9-3纯电动车,2018年生产3万辆,2019年生产5万辆。首款9-3纯电动续航里程300公里左右。
目前有消息显示,NEVS首款纯电动汽车9-3EV 经过多处修改,预计可能要等到2018年6月才能正式量产下线。虽然之前的2016年7月,NEVS树立的电子倒计时显示屏显示,334天后,也就是2017年6月15日前后NEVS的首款汽车下线。
2017年二月底,NEVS宣布与宁德时代电池CATL达成协议,CATL将取代原来的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为NEVS的主要电池供应商。
2017年上海车展期间, NEVS 宣布将为另一家造车新势力ICONIQ代工生产 IConIQ seven电动MPV, 预计IConIQ seven (意大利Studiotorino设计)生产将在2019年开始,与NEVS 9-3 EV 共线生产。
2015年5月30日,NEVS天津整车总部生产基地及汽车研发中心项目落户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2015年6月18日,NEVS天津整车总部生产基地暨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NNEV)悄然在天津滨海新区市场注册登记,有效期30年,营业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与开发。
2015年6月19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北京国研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38亿元人民币,受让青岛城发投资所持有的青博100%的股权,青博投资持有的NEVS22%股份,也正式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2015年6月28日,NEVS国产项目--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国能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奠基仪式在天津滨海高新区举行。NEVS成为拥有瑞典特罗海坦(原萨博工厂,产能19万)和天津工厂(在建,产能20万)和天津研发中心(在建)的跨国汽车集团。NEVS目前成为由蒋大龙的国家现代能源控股(NMEH)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THT)、和华盛天成(通过旗下子公司国研天成授让原青岛青博公司所持22%股份)三方以48%:30%:22%股比的合资公司。2015年6月份奠基的天津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工厂)是NEVS、华盛天成(通过旗下子公司中域绿色投资)和国研科技(通过其子公司北京国研互通)三方以50%:40%:10%的合资工厂。同期奠基的天津国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以NEVS和国研科技(通过其子公司北京国研互通)以90%:10%的合资研发中心。
2016年8月18日,NEVS (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重组福建新龙马公司交接仪式在福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举行,此举标志着经过近一年的资本运作和谈判,福建新龙马汽车有限企业正式由原福汽集团控股的国有整车制造企业正式转变为NEVS及其股东国研信息科技控股65%、福汽集团占20%、龙马汽车占比15%的外资控股的中外合资整车制造企业。
NEVS董事长蒋大龙、NEVS副董事长兼全球CEO Stefan Tilk、熊猫新能源董事长马超、总经理刘忻、福汽集团总经理黄莼以及福建省和地方政府官员悉数出席。交接仪式上,NEVS副董事长兼全球CEO Stefan Tilk 代表新龙马汽车公司与熊猫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忻(此前已与NEVS签署过共计25万电动汽车的采购合同)签署了3.5万辆纯电动物流车合同订单签约仪式。
从2015年10月,经过与NEVS多轮洽谈,实地考察和评估,于今年2月15日,新龙马公司原股东与国能电动瑞典有限公司和国研科技集团签订重组框架协议,2016年5月10日,新龙马注册资本由11.5亿增加到了12.5亿。2016年5月12日,合作各方正式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作者:汽车海外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