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四川省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立即对各辖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包括: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锂电等电化学储能材料生产企业、氢燃料汽车示范线、制氢加氢站(点)等已建、在建、拟建的新能源基础设施情况。
原文如下: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德经信〔2023〕28号
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德阳高新区经济局,凯州新城管委会、天府旌城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要素保障科、重大装备产业促进科、化工建材产业促进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促进科等有关业务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3〕3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立即对各辖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包括: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锂电等电化学储能材料生产企业、氢燃料汽车示范线、制氢加氢站(点)等已建、在建、拟建的新能源基础设施情况。请各区(市、县)经信部门于2月15日18:00前,将摸排情况报市经信局安监科。
二、压实责任,组织督导检查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局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督促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压紧压实建设、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运营。要将川经信办〔2023〕3号文件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并于2月底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涉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市经信局将于3月上旬对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局有关科室要督促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重点关注环节管控,严格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6日